石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查看: 5437|回复: 0

石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及“散乱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复制链接]

1720

主题

2805

回帖

51

好友

管理员

站长

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

UID
1
石币
15854 币
精华
4
在线时间
1520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7-23
发表于 2019-6-11 20: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泉州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石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及“散乱污”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石材加工集中区、各村(社区)范围内的石材企业堆放于道路两侧、高架桥下和厂区围墙外等公共场所的石板材(包括成品、半成品、荒料和边角料等)一律清理整治;

二、有关企业和个人必须无条件自行清理乱堆放在道路两侧、高架桥下和厂区围墙外等公共场所的石板材(包括成品、半成品、荒料和边角料等),并于2019年6月13日前清理完毕;

三、2019年6月11日起未启动自行清理的,及2019年6月13日后未清理完毕的,一律视为无主废弃物,由镇、村及有关部门统一清理处置;

四、全镇辖区内“散乱污”三无石材厂(小作坊、加工点)必须于2019年6月15日前自行拆除机台设备并实现“两断三清”(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逾期未完成的镇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三清”并对无证厂房、搭盖物进行强制拆除;

五、全镇辖区内各合法租赁、使用的石材荒料堆场应在环保站指导下对堆场进行重新整顿,要求场内整洁和外立面整齐;

六、请有关企业和个人积极配合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石井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编辑:郑雅祺】

石井镇环保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1

0595-86086571

举报电话2:

0595-86030686

举报电话3:

0595-68901566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今日石井」,搜索「jinrishijing」即可关注,[阅读原文]。

努力打造石井最大网络休闲平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