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证经营环节药品质量,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守法经营意识。1月11日上午,石井市监所约谈辖区12家药店,强调了新形势下药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药店结合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重点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决杜绝经营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无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医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依法诚信经营药品,严把药品购销质量关,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同时,为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会议重点强调以下事项: 要加强应对疫情防控相关防控物资采购供应,确保市场稳定。严禁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核查健康码、测量体温等常态化措施,发现发热病人的,及时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登记。销售退热止咳药必须按规定执行,并对购药用药人员的具体信息按要求详细采集登记并通知参加核酸检测。药店从业员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加强自身保护,定期参加核酸检测并根据政府安排参加第三批疫苗接种计划。
通过约谈,进一步落实了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确保石井辖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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