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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石井镇科院北路二期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拟对三乡村、下房村、苏内村区域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三乡村:位于大奎科院北路隧道口和三乡村蔡营自然村。 下房村:位于下房村十六股与三乡村蔡营自然村交界处至山仔头与苏内村埔边交界处。 苏内村:埔边至后壁山、石龟至后山接水头界处止 二、迁移时限: 上述范围内须拆迁坟墓,由坟墓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村委会核对登记,并在10月2日(农历八月十六)至10月31日(农历九月十五)自行将坟墓迁出。 三、迁移方法: 1、坟主在规定时间内迁移完毕的,按标准领取补偿费:吉葬850元/座、凶葬1000元/座、清朝10000元/座、明朝15000元/座。 2、届时镇村将统一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迁墓,逾期未迁移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3、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请村民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 三乡村: 张建都(村干部):13115958999 张建明(村干部):15860488020 下房村: 王成进(村干部):13505014178 王志勇(村干部):13960424449 苏内村: 陈清平(村干部):13959811333 陈江莲(村干部):13807677916
石井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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