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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撤销2022—2024年度部分“和谐村(社区)”荣誉称号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撤销美林街道溪州村、罗东镇高塘村、罗东镇山坂村、梅山镇东垵村、梅山镇明新村、石井镇奎霞村等6个村“和谐村(社区)”荣誉称号。
根据《2025年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工作方案》〔南和谐(2025)2号文〕,各业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目标管理制度,通过平时督查、明察暗访、调取数据等形式对“和谐村(社区)”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工作有滑坡、存在问题多,不符合“六无”标准的“和谐村(社区)”进行复核处置。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业务部门反馈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日常跟踪督导,切实发挥“和谐村(社区)”导向作用,对2025年以来不符合“六无”标准的6个村撤销荣誉称号及相关奖励。
《通报》指出,各“和谐村(社区)”要珍惜荣誉,巩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街道)要指导被撤销荣誉称号的村(社区)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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