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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南安通报1起典型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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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是全国第十二个“路政宣传月”。为筑牢公路安全防线,守护市民平安出行,南安市交通运输局聚焦擅自挖掘公路、违法超限运输、逃避检测等突出违法行为,公开通报近期查处的典型路政执法案例,向社会各界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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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5月11日19时许,执法人员在国道228线石井成功大道溪东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某驾驶漳州芗城区某道路运输服务部(个体工商户)的闽EA0***号货车运载移动板房,从厦门翔安科技中学旁打算前往水头中骏世界城。经现场勘验测量,该车车货总宽度4米,超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限定标准1.45米,属于不可解体物品几何超限运输,驾驶员陈某现场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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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漳州芗城区某道路运输服务部(个体工商户)罚款1001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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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动脉”,也是群众出行的“平安路”,任何破坏公路设施、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都将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接下来,我们将以路政宣传月为契机,健全长效宣传机制,加大公路巡查监管和科技执法力度,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宣传,呼吁广大运输从业者和市民自觉遵守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全民爱路、全民护路’的良好氛围,确保辖区公路安全畅通。”


THE END
转自:海丝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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