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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井边防派出所速破案,抓获1名盗窃犯罪嫌疑人,追回受害人被盗手机一部。
陶女士报警称,其在石井镇某菜市场买菜时,发现放在婴儿车的手机不翼而飞。警情就是命令,接报后,该所民警赶赴现场调查。经分析研判。隔天上午,侦查人员成功抓获涉嫌盗窃手机的嫌疑人何某,将手机物归原主。
经审讯,何某凯对其在石井镇某菜市场盗窃他人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盗窃,总是防不胜防 唯有大家提高防范意识 做好防盗措施 才能让蟊贼无从下手 避免财产的损失 ↓↓↓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大家记得一定要多留心眼 保护好自己的财物!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今日石井」,搜索「jinrishijing」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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