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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厚德小学2019年秋一年级招生通告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19〕1号)文件,《石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石政〔2019〕125号,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及居住在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小学就读。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3班135人
(二)招生办法和时间
报名地点:厚德小学多媒体教室:
招生时间:安排登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时,所有对象都应提供如下材料:
(1)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张(户主、父、母、学生本人)。户口簿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无法建立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第一批招生对象:本服务区及政策性照顾对象(登记时间:8月10日—8月11日)
1、服务区及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对象的认定。
(1)户籍在后店村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在服务区内生活并实际居住的原籍贯地住民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19年8月20日),且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石井镇的镇直(含市属)机关单位(含驻军部队及石井籍现役军人)的正式干部职工和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报名时应附正式干部职工单位“国库支付工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其中现役军人子女应另附父母一方军衔证(或军人劳保证)及所在部队开具的“亲子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办法:按照《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19〕1号)招生办法给予报名。
(4)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一方户籍应在招生片区内,报名时应携带学龄儿童出生登记证明、护照或身份证、父母或祖父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祖孙证明材料及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村开具关系证明(村书记、主任签名)。
2、原籍贯地住民在规定时间内回迁户籍,并需提供招生服务区内的籍贯证明及有效的服务区内固定居所、实际居住证明(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村书记、主任签字确认)等佐证材料并经调查核实。
3、户籍在后店村的适龄儿童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及时向厚德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
第二批次剩余学位的招生对象(登记时间:8月12)
1、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成功国际城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在后店村区域务工、经商的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并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
报名登记时应提供:
(1)登记对象就学申请表(现场领取);
(2)居住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抵押在银行或住建局等的,应提供购房税务发票及经住建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3)港、澳、台和侨籍的适龄儿童另附学童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亲子关系”的出生登记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4)随迁子女户口簿、居住证、(签发日期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前)、务工证明(即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清单、营业执照等证件及佐证材料);
第三批次剩余学位招生对象(登记时间:8月14日)
若第二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根据剩余学位登记。
1、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在成功国际城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登记时提供:
(1)扩招对象就学申请表(现场领取);
(2)居住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抵押在银行或房产管理处,应提供购房发票及经住建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3)“祖孙关系”相关有效证明及村开具关系证明(户口簿、村委会证明要有村书记、主任签名);
2、若登记人数经校验审查无误,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剩余学位,则全部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 8月27日前通过电脑抽签确定招收对象,剩余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服从调剂到其它学校就读,同时取消第四阶段招生登记。
第四批次剩余学位招生对象(登记时间:8月15日)
若第三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根据剩余学位登记。
1、对本镇教育事业及社会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贤达人士直系亲属。(具体细则由石井镇政府另行研究)
2、报名办法:先向学校申请登记报名,持户口簿、事迹证明等佐证材料,由学校进行统一预登记,造册后报送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核实。
3、若登记人数经校验审查无误,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剩余学位,则全部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8 月27日前通过电脑抽签确定招收对象,剩余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服从调剂到其它学校就读。
三、招生要求
(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五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招学生或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与扩招对象以外的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读学生。
(三)严格遵守招生纪律。镇直各有关部门,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
(五)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
(1)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
(3)扩招对象一律取消扩招入学资格。
南安市厚德小学
201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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