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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一批征收土地公告 其中13个与石井相关 来看看有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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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泉州芯谷”南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公园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杨山村,具体详见《“泉州芯谷”南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公园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泉州芯谷”南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公园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伍国静,联系电话:0595-86087102。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岑院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杨山村、老港村、岑兜村、院前村,具体详见《岑院路工程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岑院路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伍国静、林志森、吴灿然、李长城,联系电话:0595-86087102。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纵一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杨山村、老港村、岑兜村、院前村,具体详见《纵一路工程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纵一路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伍国静、林志森、吴灿然、李长城,联系电话:0595-86087102。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院前小学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院前村,具体详见《院前小学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院前小学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李长城,联系电话:0595-86087102。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湖北支一路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菊江村,具体详见《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湖北支一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湖北支一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沈忠远,联系电话:0595-86087102。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湖北支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菊江村,具体详见《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湖北支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湖北支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沈忠远,联系电话:0595-86087102。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湖北路(南安段)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菊江村,具体详见《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湖北路(南安段)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湖北路(南安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沈忠远,联系电话:0595-86087102。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北停车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古山村,具体详见《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北停车场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北停车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王晓峰,联系电话:0595-86089765。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南停车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古山村,具体详见《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南停车场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南停车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王晓峰,联系电话:0595-86089765。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文化馆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古山村、后店村,具体详见《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文化馆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文化馆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王晓峰,联系电话:0595-86089765。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印广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古山村、后店村,具体详见《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印广场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印广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王晓峰,联系电话:0595-86089765。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跌水景观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古山村,具体详见《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跌水景观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跌水景观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王晓峰,联系电话:0595-86089765。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下沉通道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古山村,具体详见《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下沉通道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下沉通道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王晓峰,联系电话:0595-86089765。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商妹儿 审核:田中戈 摘自:海丝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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