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残疾人证一次性告知书 一、残疾评定须知 平常工作日鉴定残疾: | | | | | | | 儿童15周岁以下智力评定先到泉州市儿童医院鉴定,然后到南安市残联受理,再持有关材料到南安市医院定级。 | | | | | | | 18周岁以下精神残疾儿童先到南安市残联领取残疾评定表,然后到泉州儿童医院、泉州三院评定。 |
二、办理残疾人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三张; 2、本人(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及病历; 3、残疾人本人是精神、智力类和未成年人的对象,监护人必须携带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同前往南安; 4、自觉佩戴好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办证大厅。 5、请先前往南安市残联办证室受理、领取表格,再前住有关医院鉴定。 三、南安残联办证室地址、联系方式 南安市残联办证室:南安市美林街道南美路4号南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大厅 办证室电话:8635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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