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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石井中心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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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1〕6号)、《石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石政〔2021〕115号)的招生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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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并接收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就读。







招生计划






本校今年计划招收5个班(共260人)。







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服务区域






石井社区、林柄村、和美村、田东村、欣海湾小区、碧海蓝天小区。

注:欣海湾小区、碧海蓝天小区业主子女可申请就学石井中心小学、厚德小学或营前小学,但只能申请其中一所,发现“一生多报”即取消申请入学资格。







招生时间及办法



01

第一批次招生报名时间:8月9日-10日











招生对象:

①户籍在石井社区、林柄村、和美村、田东村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登记户籍,且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②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南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驻南安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的我镇小学就读者的招生,参照《南安市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办法》文件精神执行。石井镇镇直(含市属)机关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的随迁子女,报名时应附正式干部职工单位“国库支付工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适龄儿童,且父母、祖父母一方户籍应在招生片区内,报名时应携带学龄儿童出生登记证明、护照或身份证、父母或祖父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所证明、祖孙证明材料及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居住证(应在2021年3月1日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寄居手续)。






报名材料:

①体检报告单、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张(户主、父、母、学生本人)。户口簿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无法建立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其他补充:

户籍在石井社区、林柄村、和美村、田东村的适龄儿童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及时向石井中心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







02

第二批次招生报名时间:第一类:8月11日;第二类:8月12日;第三类:8月13日







若第一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根据剩余学位登记。





招生对象:

①第一类招生对象:户籍在石井社区、林柄村、和美村、田东村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后、7月1日前(不含7月1日)登记户籍,且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②第二类招生对象: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祖辈购房且未拆户(祖孙三辈人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视同父母购房。

③第三类招生对象:父母一方在镇区(石井社区区域)务工、经商的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并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报名材料:

①填写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现场领取);

②居住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抵押在银行或住建局等的,应提供购房税务发票及经住建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③近2个月的居住生活水、电缴费单据;

④随迁子女户口簿、居住证、务工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2019年7月31日前以来连续缴交)、近一年银行(或其它电子支付)工资流水账单等务工证件);

⑤其它材料与“服务区招生对象”要求相同。






其他补充:

学校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实际居住情况,若按批次类别顺序登记报名的人数经校验审查无误,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剩余学位,则全部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即取消下一批次或下一类别的登记,第一类按公安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第二、三类于8月16日前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确定招收对象,剩余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服从调剂到其它学校就读,同时取消第三批次的招生登记。







03

第三批次招生报名时间:8月15日






若第二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根据剩余学位登记。





招生对象:

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购房的适龄儿童。祖辈购房且未拆户(祖孙三辈人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视同父母购房。






报名材料:

①填写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现场领取);

②居住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抵押在银行或住建局等的,应提供购房税务发票及经住建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③其它材料与“服务区招生对象”要求相同。






其他补充:

若本批次登记的人数经校验审查无误,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剩余学位,则全部录取;若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即取消下一批次的登记,并于8月20日前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确定招收对象,剩余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服从调剂到其它学校就读。







04

第四批次招生报名时间:8月16日






若第三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根据剩余学位登记。





招生对象:

对本镇教育事业及社会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贤达人士直系亲属。






报名材料:

①填写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现场领取);

②向学校申请登记报名,提交事迹证明等佐证材料,由学校进行统一预登记,造册后报送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核实。

③其它材料与“服务区招生对象”要求相同。






其他补充:

若经校验审查无误,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剩余学位,则全部录取;若登记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于8月20日前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确定招收对象,剩余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服从调剂到其它学校就读。同时取消第五批次的招生登记。







05

第五批次招生报名时间:8月17日






若第四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根据剩余学位登记。





招生对象:

①第一类招生对象:父母一方在镇区(石井社区区域)务工、经商的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并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17年9月1日后、2019年8月31日前。

②第二类招生对象:父母一方在镇区(石井社区区域)务工、开店、办厂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材料:

①填写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现场领取);

②开店、办厂对象:户口簿、营业执照(2019年7月31日前)、店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2019年以来电子支付凭证)、属地居委会(村)证明等相关证件;

③务工类对象:户口簿、居住证(非本市)、务工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2019年7月31日前以来连续缴交)、近一年银行(或其它电子支付)工资流水账单等务工证件);

其它材料与“服务区招生对象”要求相同






其他补充:

若按批次类别顺序登记的人数经校验审查无误,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剩余学位,则全部录取;本批次对象招收顺序为非本市户籍→本市户籍、开店(办厂)→务工,若批次类别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即取消下一批次或下一类别的登记,并于8月20日前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确定招收对象,剩余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服从调剂到其它学校就读。






招生要求






⑴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确保户籍在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学位的余额,按照“五公开”原则,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保证“剩余学位招生对象”招生工作公平、公开。

⑵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镇政府、人大、纪委将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6080102。

⑶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作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③剩余学位招生对象一律取消剩余学位入学资格。


南安市石井中心小学

2021年7月29日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

见以上各批次安排的报名日期,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现场报名地点:

石井中心小学南联楼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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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现场预报名,每个家庭派一名代表(爸爸或者妈妈,不携带孩子,避免人多拥挤。为避免校门口出现拥堵,请遵守交通规则,有序停放车辆。

2.特殊时期,请做好个人防护,报名登记时需出示八闽健康码,入校前需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和保持安全距离(至少1米以上)。

3.请家长们随时做好孩子的榜样:不吸烟、不踩踏绿地、不随手乱丢东西等,保持校园内外的卫生。

4.请家长诚信、有序递交各项资料,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如资料造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5.请各位家长遵守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障现场报名工作的有序进行

6.请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登记预报名,以免错过报名登记时间。






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在线登记






1.为减少报名时家长等待时间,减少人员聚集,请符合第一批次①②③、第二批次①②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家长认真进行在线登记填写,截止日期2021年8月5日前。

2.此填写为预报名,是否报名成功以报名现场材料审核为准。

3.其他未进行在线登记的批次均以现场报名审核为准。








【户籍在本服务区域】一年级新生预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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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②③】一年级新生预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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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次招生②购房】一年级新生预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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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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