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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0.3588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坑塘水面,西至园地,南至园地,北至园地,具体位置详见《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业务用房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井镇仙景、和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为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9月10日由石井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石井镇人民政府和仙景、和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由石井镇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业务用房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南安市石井镇后海路工程(二期)项目)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安市石井镇后海路工程(二期)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11.6237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国道228线,西至后海路一期,南至厦漳泉联盟高速,北至村庄,具体位置详见《南安市石井镇后海路工程(二期)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井镇郭前、古山、后店、三乡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安市石井镇后海路工程(二期)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9月4日由石井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石井镇人民政府和郭前、古山、后店、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由石井镇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南安市石井镇后海路工程(二期)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泉州石院(石井)220KV变电站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1.4628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林地,西至规划路,南至后海路,北至林地,具体位置详见《泉州石院(石井)220KV变电站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井镇院前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泉州石院(石井)220KV变电站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8月24日由石井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石井镇人民政府和院前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由石井镇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泉州石院(石井)220KV变电站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路区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0.8601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北停车场区,西至古山特色小镇,南至成功海区,北至村庄,具体位置详见《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路区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井镇古山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路区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8月24日由石井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石井镇人民政府和古山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由石井镇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路区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山门入口区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1.3500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南石高速,西至村庄,南至成功路区,北至村庄,具体位置详见《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山门入口区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井镇古山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山门入口区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8月24日由石井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石井镇人民政府和古山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由石井镇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山门入口区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山林游览区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21.0900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南石高速,西至规划道路,南至成功大道,北至厦漳泉高速,具体位置详见《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山林游览区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井镇古山村、后店村、三乡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山林游览区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8月24日由石井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石井镇人民政府和古山村、后店村、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由石井镇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山林游览区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海区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0.5073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南石高速,西至村庄,南至成功大道,北至村庄,具体位置详见《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海区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井镇古山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海区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8月24日由石井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石井镇人民政府和古山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由石井镇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海区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石井镇进港路延伸段工程项目)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石井镇进港路延伸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2.9269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村庄,西至村庄,南至村庄,北至村庄,具体位置详见《石井镇进港路延伸段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地块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井镇营前村、和美村、石井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石井镇进港路延伸段工程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21日由石井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石井镇人民政府和营前村、和美村、石井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由石井镇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石井镇进港路延伸段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商妹儿 审核:陈小刚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海丝商报」,搜索「haisishangbao」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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