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欧阳茗芬等292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南安市教育局:
你局南教综〔2022〕90号、南教综〔2022〕91号文件收悉。
经提请泉州市职改办预审并同意,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级教师职务评委会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评审会。根据闽人社文〔2016〕1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准确认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级教师职务评委会评审通过的欧阳茗芬等241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林墨凌等51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241人)
2、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51人)
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