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314|回复: 0

速看!延平大道占道堆放物料限期清理通告

[复制链接]

3100

主题

27

回帖

0

好友

管理员

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

UID
177238
石币
7887 币
精华
0
在线时间
247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2-4-20
发表于 昨天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泉州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通告

各相关企业及个人:
为切实消除延平大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镇容环境整洁与道路通行秩序,依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版)第十二条、第四十一条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堆放物料。
目前,延平大道部分路段存在人行道擅自堆放石材、荒料等物料,叉车、货车长时间占用行车道进行装卸作业堵塞交通等问题,严重破坏镇容环境、堵塞交通、危及公共安全。为规范镇容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所有在延平大道人行道堆放石材、荒料等物料的企业及个人,须自行完成清理,恢复道路原状。
二、逾期未清理的,石井镇人民政府将联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组织对堆放物料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执法工作开展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整洁的道路环境。
特此通告。

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9日


THE END
转自:成功石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